日前,省水利厅、省经信厅、省节水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了2020年度“浙江省节水标杆单位”名单。来自我市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原名“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”)榜上有名,这是我市首家获此荣誉的企业。
近年来,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“节水优先”方针和绿色发展理念,加大节水设施投入,建成一套日处理2000吨的中水回用装置,开展蒸汽冷凝水、冷却水循环使用,收集雨水用于各冷却池补水、锅炉除尘、绿化浇灌等用水环节,用水单耗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。
同时,该企业非常重视用水管理,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及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,落实专人负责厂区废水收集处理工作,并强化企业职工日常节水宣传教育,不断提升职工节水意识,实现企业高效节水。2020年,华峰化学公司获评为“浙江省节水型企业”。
据了解,节水标杆引领工程是贯彻落实《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》的“六大工程之一”,也是《瑞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》的“七大工程之一”,目标是在已命名为“浙江省节水型企业”“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”“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”“浙江省绿色旅游饭店”等节水载体中遴选出一批业内有代表性、用水管理基础好、装备技术先进、用水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、节水工作有特色的标杆单位,引领全社会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到2022 年,我市计划打造1 个节水标杆酒店、1 个节水标杆校园和3 个节水标杆小区,培育3家节水标杆企业。